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即將實施。昨天,市中院相關人士表示,此次新法最大的亮點就是進一步打擊食品安全刑事犯罪,嚴格追責食品生產經(jīng)營違法行為,讓不安全食品的生產經(jīng)營者付出沉重代價,切實維護百姓餐桌安全。
“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、假牛肉等冒充合格品、假保健品、食品監(jiān)管瀆職是無錫食品安全犯罪中的4類典型案件,對此,法院將嚴懲重處。”市中院相關人士透露,近年來,無錫法院依法從嚴審理了一些食品安全刑事案件,其中,餐飲服務單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是一類典型案例。“食品添加劑不是想加就能加。”南長區(qū)就有一飯店明知罌粟殼有毒性成分、禁止在食品中添加,但為使店內魚湯更加鮮美,便把添加了罌粟殼熬制的豬油放入魚頭湯中,并銷售給顧客食用。最終該飯店老板和員工因生產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被判刑。
錫城的肉販們也要注意了,生產、銷售未經(jīng)檢驗檢疫的肉制品,以次充好,就有可能被判刑,銷售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可判處無期徒刑。張某曾以賣肉為生,為了多掙錢,他低價從外地買回一些未經(jīng)動物衛(wèi)生監(jiān)督機構檢驗檢疫的假“牛肉”,加工成半成品“牛肉”后,再賣給一些菜場的鹵菜店。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,危害百姓食品安全,張某因此身陷囹圄。
市中院相關人士說,新法要求建立從農田到餐桌整鏈條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(jiān)管體系。此前媒體關注高的江陰“假羊肉”案中,江陰多處小作坊生產“假羊肉”對外銷售,最終流向社會供消費者使用。因監(jiān)管不力,這些小作坊的違法行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。該地負有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余某某,因食品監(jiān)管瀆職罪被判刑。針對食品安全監(jiān)管不力的瀆職行為,無錫法院將從嚴、從快審理,嚴厲制裁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,守牢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